私交与公事,情感与理智,管公司要公私分明:创业46条之23
前几天看了叶明桂老师写的新书,让我最有共鸣的其实是最后一部分,讲他作为老板开除员工的事情。
其实他也不是老板,他是台湾奥美的总经理,公司不是他的,他是职业经理人。奥美创意部有一位元老叫hoho。他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手工绘图的时代。后来一切改用电脑制图,但是他拒绝学习新的技能。奥美不得不给他再雇用一个年轻的设计助理。HoHo口述,助理执行。
最后叶明桂还是痛下决心,要裁掉他。裁掉自己多年的老同事,是很难受的,但从公司业务的角度看,你不得不这么做。
我也有这种很纠结的事情,从私交来说我很难开口,但从公司角度,这个人又必须离开。
我就遇到过这种公私不分的老板。他们公司的天猫旗舰店,居然是他的一个经销商掌握,我劝他去把旗舰店收回,他跟这个经销商一谈,对方痛哭流涕,说这是自己的生计。然后老板心软了,居然没有收回来。
后来这个旗舰店因为从淘宝贷款没还,让这家公司信用受到很大损失,这才把旗舰店收回了。
商业上的往来,有些很讲义气的老板,往往就会栽在义气这件事上去,跟人签合同,一句“哥信任你你这人,不用看合同”,虽然听起来豪气干云,其实这是极度愚蠢,一不小心就会被小人算计到公司倒闭,这并不夸张,我这么多年,真的见过很多这种事。
做公司就是做公司,私交就是私交,涉及的公司的业务,还是要公事公办,不能义气用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