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税收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做税务筹划的那些事
最近群友反应经常接到推销,对方称可以帮助企业做税收筹划,将企业综合税负降低至6-8个点。所有的方法一律都是在一个有优惠政策的偏远地区注册一个企业,核定征收或税收返还。此外还可以给总公司开票,将利润转移至税收洼地的公司,再通过当地的优惠政策把钱“合理合法”进行利润分配。
一方面群友听到这么低的税赋实在是难以抗拒,另一方面很多老板也问我:真有这么好的事情?这种方式到底有没有风险呢?
接下来我就针对税收筹划的底层逻辑以及几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来分享一下
1、 什么是税收洼地?税收洼地合法吗?
税收洼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区域内政府为了吸引企业入驻、扩充本地税收来源、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从而制定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留成返还政策、简化税收征管办法等行为,来吸引企业的入驻,在这个区域税收税收征管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大幅度减轻税负,这个行政区域就称之为“税收洼地”。
根据国发【2017】5号文,(第十五条)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允许政府制定招商引资政策)
所以其实税收洼地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用一些好的资源,好的政策,吸引优秀的企业来,初心是好的。这在全世界也极为普遍,这个世界有税收,就会有税差,就会有税收洼地,像香港、新加坡、冰岛等都是非常有名的税收洼地,境内像之前的霍尔果斯也是因为明星涉税而被大家熟知。
2、 税收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会有那些?各地税收洼地税收优惠政策及优惠力度有何区别?
A、税收返还
税收是地方及中央财政的主要收入。我国实行分税制,各类税目会在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中间分配,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中央50%,地方50% ;企业所得税与个税,中央60%,地方40%。具体返还比例各地不同。
所以税收洼地的地方政府通常会通过调节地方留存部分(具体操作就是将地方留存税收通过部分返还奖励给企业)来给与企业优惠
具体各个税收洼地的返还比例都不尽相同。其实这块最早一般都是大型企业被引进到税收洼地才会享受到的优惠,随着近年来各地特色产业发展,园区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园区都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向政府争取这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具体的比例不尽相同,还是看各园区的实力。
实操:如果您公司是直接跟园区签订的入驻协议,基本是能享受到园区统一的政府税收返还优惠的,但是具体操作中各地政府“耍流氓”的事情还算比比皆是的。但是如果您是跟第三方平台签订的协议,这块返还比例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
B、个税核定征收
另外一块对企业来说优惠力度很大的税收优惠政策就是年收入低于500万的企业可以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地方政府可以对个税采用核定征收的政策,此处核定征收针对的是将纳税人的所得率直接核定为10%,解释一下就是不看公司的实际支出,将公司的净利润率直接核定为10%,然后净利润按照“个体经营所得“适用相关税率纳税,一般500w以内的收入经过核定后个税能降至4%以内
实操:目前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对于个税核定征收政策收的比较紧,一般纳税人基本不太能申请到该政策。相对来说税收洼地在个税的核定征收方面的确有比较大的优势
C、“增值税减为3%甚至降为0”
小规模纳税人(年收入500万以内)增值税减按3%简易征收,疫情期间减按1%征收。此外纳税人季度收入不超过30万的,增值税免征(0%)
实操:该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全国范围的,不是税收洼地独有的。因此我对该条加上了引号,不要被中介忽悠。
综上,如果都是通过第三方中介办理的,不考虑税收返还给公司部分(大部分不涉及,这块是第三方中介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优惠政策各地其实都是一样的。
3、 利用税收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做税务筹划到底有没有风险呢?
利用税收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实操过程中是有很多局限性的。
在税收洼地成立公司经营的业务必须是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能让税务局认为你公司只是为了避税而成立的公司。业务合理的前提下,避税只是“顺带”的一个结果。
一般以下几种模式是可以直接应用的:
》直接把总部就搬到税收洼地,在当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户,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因为真的起到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目的
》直播、在线教育、网约车、快递等涉及大量兼职业务可以利用税收洼地的灵活用工平台来解决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不同企业,不同业务类型,不同地区,都不一样,实际操作中还涉及合理用工等其他方面考虑,需要单独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计细节,在这里就不方便详细展开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越来越透明,现在大家通过互联网接触到了这类业务的“税务筹划平台”,其中不乏一些非财务相关经验但有园区招商资源的人出来创立这些平台。实际操作中就出现很多平台的顶层人员知道产品的应用局限性,但是运营人员以销售为主,相关财务经验不足,同时迫于业绩、投资人的压力,虚假宣传,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平台级全能税收筹划产品。
2019年就有某平台号称目标在A股上市,并在全国各地招募地区合伙人的方式来推行该税收筹划模式。合伙人不但需要缴纳不菲的“加盟费“同时还要承担各种培训费。由于扩张太快,对合伙人的财务能力筛选不足,同时由于合伙人前期投入较高,迫于业绩压力,将很多风险较大(如涉及大额佣金处理)不适合应用该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强行接入,导致该平台在去年年底被省税务总局紧急叫停,当地政府也临时取消该税收优惠政策并责令整顿。
最后,希望这篇文章能给大家对于税收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一个框架性的认识。业务适合的情况下,政府的羊毛还是要薅的。但是同时要保持对税法的“敬畏”之心,选择合规的第三方平台,有条件的情况下多做比较,尽量降低公司的风险。毕竟税务筹划不是企业的终极目标,仅仅是对业务的“锦上添花”,千万不能因为这方面的风险影响主业。
如果大家有比较个性的问题可以加我微信私聊:emily860715。
